发布时间: 2019-10-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
一、本周市场总结
2019年第40、41周(2019.9. 30 ~2019.10.13,以下简称“本周”),全市土地一级市场已累计公开推出各类用地(包括房地产用地及工业用地,下同)295宗,土地面积约1850.50公顷。其中,已累计公开推出房地产用地147宗、945.09公顷;工业用地148宗、905.41公顷。
截至本周,市土地交易中心土地二级市场已累计受理项目17宗、39.35公顷。其中,已办结9宗、6.60公顷。
二、土地一级市场情况
1.本周土地一级市场成交情况
(单位:宗、公顷、万平方米)
2019行政区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开成交 |
||||||||
房地产开发用地 |
工业用地 |
全市合计 |
|||||||
宗数 |
土地 面积 |
规划建筑面积 |
宗数 |
土地 面积 |
规划建 筑面积 |
宗数 |
土地 面积 |
规划建筑面积 |
|
东西湖区 |
0 |
0 |
0 |
2 |
20 |
49 |
2 |
20 |
49 |
东湖开发区 |
0 |
0 |
0 |
3 |
21 |
25 |
3 |
21 |
25 |
2.土地一级市场各储备机构累计推出用地情况
(包含公开推出的房地产用地及工业用地,单位:公顷)
3.本周土地一级市场公告情况
(单位:宗、平方米、万元)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原土地使用人 |
工DXH(2019)036号 |
新沟镇革新大道以东、荷包湖路以南 |
26345.73 |
工业用地 (新材料制造业) |
1.2-2.5 |
880 |
1060 |
东西湖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工WK(2019) 04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10M1地块 |
33430.07 |
工业用地 (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
1.0 |
1756 |
1756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储备中心 |
P(2019)137号 |
东西湖区径河街径西九路以东、金北二路以北 |
51270.08 |
住宅 |
2.8 |
78960 |
78960 |
东西湖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P(2019)138号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吕路以南、紫荷路以西、高新四路以北、豹溪路以东 |
21211.15 |
住宅 |
1.0-2.1 |
30290 |
30290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P(2019)139号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秦一街以南、秦云路以东、大秦二街以北 |
52332.1 |
住宅 |
1.0-2.1 |
84274 |
84274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P(2019)140号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以南、花锦路以西、十方街以北、上善路以东 |
20578.12 |
商服 |
A地块:2.41;B地块:3.6 |
12952 |
12952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P(2019)141号 |
洪山区街道口珞珈山路 |
3605 |
住宅 |
6.39 |
29820 |
29820 |
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P(2019)142号 |
武昌区雄楚大街与丁字桥路交叉口 |
11980 |
商服 |
6.01 |
8442 |
42210 |
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
工XZ(2019)07号 |
仓埠街松林村 |
33527.45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0 |
1321 |
1321 |
新洲区土地储备中心 |
备注:项目实际以正式公告为准。
三、下周展望
2019年第42周(2019.10.14~2019.10.20),土地一级市场拟成交:房地产用地11宗,104.14公顷,起始总价约80.95亿元;工业用地6宗,28.99公顷,起始总价约1.26亿元。
1. 下周将揭牌项目区域土地面积分布情况
(土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2.下周将揭牌项目区域起始价分布情况
(成交金额:万元)
四、政策及市场动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中国自然资源部于近日印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二是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是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四是简化报件审批材料。各地要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核发新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