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武汉市地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3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各远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建立有效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推进武汉市土地整治工作健康发展,依据现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准入登记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1]63号),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工作,并制定了《武汉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工作方案》(附后),请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按照该方案的要求申报登记备案,逾期未报的,我局将不再受理其登记备案申请。
附:武汉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工作方案
武汉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依据《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自愿申报与专家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专业特色与从业综合评价相结合,严格准入条件,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备案机构,以规范武汉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建立有效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准入退出监管机制,促进土地整治事业健康发展。
二、备案范围
本次登记备案仅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时,取得省内备案资格的施工单位方可参与项目的招投标。
三、备案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是工商注册地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武汉市的施工企业还应具备外地企业在汉备案证;
(二)申请单位须在武汉市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三)申请单位须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市政公用等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四)企业各项年检结论必须为合格;
(五)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未被省国土资源厅和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六)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以及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方面的监督。
四、备案程序
(一)备案公告
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网站和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上发布登记备案公告。
(二)备案申请
2011年 7 月 4 日— 8 月 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申请备案资料。备案资料要求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U盘一份,电子U盘中申请表、简介文字资料等以DOC格式保存,各种证照扫描件、截图文件以JPG格式保存。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六号
在受理期前和受理期截止后提交的申请备案资料均不予受理。
(三)备案受理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和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及备案资料的齐全性,合格的予以受理。
(四)备案审查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五)备案公示
审查结束后,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网站和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从业单位予以登记备案,并将结果上报省厅,由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平台统一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的,2年内不予受理登记备案。
(二)本次登记备案的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备案单位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确认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变更。
(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考核考评暂行办法》,对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取消其备案资格。
(四)本工作方案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六、登记备案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7-82700837,1397164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