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大道以南、佳园路以东(机关团体用地) 用地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1-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经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现将高新大道以南、佳园路以东(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项目公示如下:
土地使用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
地块座落:高新大道以南、佳园路以东;
土地面积:4718.00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
宗地编号:420111018012GB00076;
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项目名称:武汉铁检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建筑面积:不超过5255.67平方米(按平均容积率计算,统一规划);
供地方式:划拨;
公示时间:10日;
备注:项目批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铁检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370号)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的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市土地交易中心反映(邮寄无效),由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项目咨询办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联系电话:027-67880481
异议材料收集:向婷婷 联系电话:027-82745565
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