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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6)093号地块挂牌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 2016-08-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现将武汉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615号)P2016093号地块挂牌文件中《地块现状和其他说明》和《成交确认书》进行调整,补充以下内容。

1、根据东西湖区相关管理部门意见,本宗地建筑面积全部由竞得人(乙方)持有,不得对外整体或分割转让、销售。具体事宜由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2、根据东西湖区相关管理部门意见,本宗地竞得人(乙方)取得土地第三年后,每年税收不低于150万元/亩。税收要求的完成情况由径河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

原挂牌文件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内容为准。

 

 

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