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1-1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挂牌文件规定,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对《武汉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6年21号)中P(2016)158号、159号地块出让内容进行调整。
一、P(2016)158号地块挂牌文件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竞得人须持有不低于整个项目商业及办公总面积70%的物业,10年内不得对外销售转让。
(二)竞得人须承诺竞得土地后须引入不少于3家“一行三会”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全国性的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或控股子公司落户该项目(以承诺函形式),引进至少一家世界500强中的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并提交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三)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分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以上条款由江岸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审核把关并出具意见。
二、P(2016)159号地块挂牌文件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竞买须知第七条竞买申请人应提交文件内容增加:需提供由汉阳区永丰街办事处认可的关于米粮村项目还建房按规定建设标准及工期完成的“承诺书”。
(二)地块现状及其他说明中增加:“有意竞买者需书面向汉阳区人民政府永丰街保证米粮村项目还建房按规定建设标准及工期完成,相关工作由汉阳区永丰街办事处负责监督实施,竞买人提交的承诺书需报汉阳区永丰街办事处认可,并出具相关意见”。
文件中与上述调整不一致的,以上述调整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联系电话:027-65770310、65770372
查询网址:http://cr.whtdsc.com
www.whtdsc.com
www.wpl.gov.cn
www.landchina.com
www.whhome.gov.cn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出让指导价 (万元) |
一次报价有效区间(万元) |
原土地使用人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P(2016)158号 |
江岸区二七沿江商务核心区南二片 |
65070 |
住宅、商服、公园绿地、文体娱乐 |
6.18 |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文体50年 |
现场挂牌 |
65200 |
326000 |
/ |
/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4205516AB0610 |
储备地 |
P(2016)159号 |
汉阳区三环线与汉阳大道交汇处附近 |
45200 |
住宅、公园与绿地 |
3.82 |
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
住宅70年 |
现场挂牌 |
42500 |
42500 |
63749 |
63750- 85000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4211816BB0135 |
储备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