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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如期发布 综合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品质”方式

发布时间: 2021-08-3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8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两集中”出让公告,共计出让土地51宗,土地总面积约351.66公顷,总建筑规模约862.81万平方米,起始价总额约591.72亿元,项目将在109日、10日两天集中揭牌,并按相应规则陆续安排成交。在首批次集中供地圆满完成的基础上,我市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房住不炒”定位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自然资源部最新工作要求,对本次供地采取“限地价、限房价、竞品质”的方式,引导市场从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优化,从土地供应的源头提升建筑品质,促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加紧筹备,全力调度,第二批项目如期公布

按照我市确定的5月、8月、10~11月的三次出让计划,我市在首批集中供地完成后,立即开展了第二批次项目的筹备工作。在市政府的强力调度下,在全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如期公告了第二批“两集中”项目。具体来看:

从区域分布来看,中心城区项目20宗、面积103.90公顷(合1559亩),占本次公告总面积(下同)的29.5%;新城区及开发区项目31宗、面积约247.76公顷(合3716亩),占比70.5%

从出让方式来看,本次公告以网上挂牌为主,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37宗,宗数占比约72.5%;以现场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14宗,宗数占比约27.5%

二、精准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严格市场准入机制

本次集中供地将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加强企业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强化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具体如下:

一是严格竞买准入机制。明确参加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是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明确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是强化企业诚信档案管理。明确上述内容将纳入土地出让合同进行监管。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没收竞买保证金,并纳入土地市场黑名单,限制其1年内参与我市土地竞买。

三、启用“限地价、限房价、竞品质”方式,将提升品质作为核心目标

本次我市最终确定 “限地价、限房价、竞品质”的综合方式,将“竞品质”作为本次“两集中”出让的核心目标,依据项目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差异化供地方案。具体来看:

一是重启地价“熔断”。对住宅类用地设定出让最高价,严格控制住宅用地溢价率不突破15%的上限。

二是开展房地联动。明确住宅用地的房屋销售备案价标准以其上市当月所在区域板块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网签成交均价作为参考。

三是以“竞品质”为核心,实现开发企业“品质”和建筑产品品质的“双提升”。一方面对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提出更高要求,在地价到达上限后,依次采取“竞地价款的付款进度”、“竞现房销售的比例”、“竞全装修房屋的比例”等三种方式,优选履约能力高、资金实力强的开发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当以上三种方式竞至100%时,转而采取“评比建筑品质方案”方式,以规划为引领,评选空间布局优、开发经验足、建造品质好的方案,从土地供应源头保障项目的建造品质。

四是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具体到每宗项目层面,结合地块区位、建筑体量、商住比、功能业态和市场预期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灵活采用以上方式,确保项目的顺利出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以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指示,坚定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有序组织,务实担当,确保我市第二批集中供地项目的顺利开展。